為進一步加強南潯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管理,根據《南潯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外用工暫行辦法》(潯編外聯(lián)辦〔2018〕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下半年南潯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推出招聘崗位28個,招聘人數(shù)37人。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yè)等要求詳見《2020年下半年南潯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二)愿意履行相關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三)年齡一般要求18至35周歲(1984年10月28日至2002年10月28日期間出生),招聘單位另有年齡要求的按招聘單位要求確定;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湖州市本級(吳興區(qū)、南潯區(qū)、南太湖新區(qū))常住戶口(以2020年10月2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招聘單位另有要求的按招聘單位確定。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和其他資格條件??蓤髮I(yè)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教育部有關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yè)與國內專業(yè)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報考:
1、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lián)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2、本次招考實行回避原則,參照《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本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崗位。
(八)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部分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不包括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20年10月28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統(tǒng)一采用電子郵箱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南潯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同時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其他應聘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以電子照片或掃描件的形式一并打包發(fā)送至附件1中所報單位的報名郵箱,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16∶00時截止。
3、已是南潯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的,報考須征得現(xiàn)用人單位同意。
(二)資格初審
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報名人員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表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未達開考比例時未重新報名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即取消筆試、面試及聘用資格。
各崗位報名成功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2),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憑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逾期未領取者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三)筆試
筆試由南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采用閉卷形式。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一門。
其中駕駛員崗位筆試環(huán)節(jié)采取駕駛技能考核的形式進行。
筆試成績采用100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可通過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xrz.com/)進行查詢。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戶主和本人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應聘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后,本人(不含前述已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五)面試
面試由南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駕駛員崗位采用面談方式進行),面試(面談)成績采用100分制,面試(面談)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面談)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面談)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面談)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面談)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試(面談)成績也相等,另加現(xiàn)場復試,確定體檢人員。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面談)成績×60%。
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六)體檢、考察
1、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3、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鞓藴蕝⒄諊夜珓諉T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
4、經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5、在面試、體檢、考察等階段放棄或經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1、公示。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南潯人力資源網(http://www.nxrz.com/)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遞補。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征求招聘單位同意后,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面談)、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環(huán)節(jié)中,如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yè)要求以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按照招聘計劃中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三)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72-3020768(工作日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監(jiān)督電話:0572-3023236(工作日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2020年下半年南潯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計劃表x.xls
南潯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x.doc
湖州市南潯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